• 迪特魔


    网站首页 防腐胶粘剂施工规范

    钢质管道2PE防腐层夹克底胶应用规范标准

    1、范围

    本标准规定了钢质管道2PE防腐层夹克底胶的分类与命名 、要求 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 、标志、包装 、运输和贮存。

   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管道夹克式二层结构聚乙烯防腐层底胶 。以下简称和通用名称为:夹克胶。

    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
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 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    GB/T 2792 压敏胶带180°剥离强度试验方法

    GB/T 4507 石油沥青软化点测定法(环球法)

    GB/T 5470 塑料冲击脆化温度试验方法

    GB/T 7124 胶黏剂拉伸剪切强度测定方法(金属对金属)

    GB/T 11964 石油沥青蒸发损失测定方法

    SY/T 0413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

    SY/T 0414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施工及验收规范

    3、分类与命名

    3.1产品型号

    丁基橡胶EVA掺混型热熔胶

    产品分为Ⅰ 、Ⅱ两种类型

    示例:Ⅰ表示输送较高温度介质管道通用胶 。适宜于10℃以上环境施工 。

    Ⅱ表示输送较低温度介质管道通用胶(如输气、成品油等)。适宜于-10℃以上环境施工。

    4、要求

    4.1产品技术指标见表1。

    表1 钢质管道2PE防腐层夹克底胶技术指标

    序号

    项目

    技 术 指 标

     

     

    1

    软化点(环球法) ℃

    ≥95

    ≥90

    2

    蒸发损失(160℃) %

    ≤0.3

    ≤0.3

    3

    180°剥离强度(PE/钢) N/㎝

    室温

    ≥50

    ≥50

     

     

    -10℃

    ≥30

    4

    剪切强度(PE/钢) MPa

    ≥1.0

    ≥1.0

    5

    脆化温度 ℃

    <5

    <-10

    6

    100℃×2400h热老化后剥离强度保持率 %

    ≥70

    ≥70

    5、试验方法

    5.1软化点测定

    按GB/T 4507规定方法进行。

    5.2 蒸发损失测定

    按GB/T 11964规定方法进行 。

    5.3 180°剥离强度测定

    按GB/T 2792规定方法进行 。

    5.4剪切强度测定

    按GB/T 7124规定方法进行 。

    5.5脆化温度测定

    按GB/T 5470规定方法进行。

    5.6 100℃×2400h热老化后剥离强度保持率测定

    按SY/T 0414规定方法进行 。

    6 、检验规则

    6.1检验分类

   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(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)两种。

    6.2出厂检验

    6.2.1检验项目

    产品出厂对产品外观、软化点、180°剥离强度进行检验。

    6.2.2组批原则与抽样方法

    产品同一配方生产20T为一批。连续生产不足20T时,以实际生产数量为一批 。产品外观须逐釜抽样检验。

    6.2.3判定规则

    产品检验若有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,加倍取样复检 ,复检仍不合格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。

    6.3型式检验

    6.3.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进行型式试验:

    a)产品进行定型鉴定时(通常年度);

    b)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化时;

    c)产品累计生产200T时;

    d)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。

    6.3.2抽样与判定

   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,抽样方法按6.2.1规定方法执行 ,判定按6.2.2规定执行。

    7  、标志、包装 、运输、贮存

    7.1标志

    产品在包装袋上注明商标、产品名称、型号 、净质量、生产厂名、联系方式、生产批号及执行标准代号。

    7.2包装

    产品用涂塑料编织袋包装,每袋净质量不少于25㎏±0.1㎏ ,或按用户要求包装 。

    7.3运输

   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油污、溶剂、酸碱及有损于其质量的物质接触 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及雨雪淋浸。

    7.4贮存

    该产品贮存于温度不超过35℃的库房内。堆放处应远离明火及热源1米以外。贮存期为12个月 。

    相关文章


  • XML地图